羅永東

- 羅永東 律師
主任
寶言律師經濟業務帶頭人
擅長領域:房地產和金融、合同、專注股權和重大疑難爭議解決
執業理念:運用法律為客戶解決問題創造價值
現主要社會職務:順德區政協(常務)委員,仲裁員,順德區新的社會階層人士聯合會副會長、順德區網球協會副會長,順德區“以案釋法”專家庫成員;省首批建筑房地產專業律師,省、市律協房產委委員、市律協參政議政促進工作委員會副主任。
羅永東律師從事法律工作二十年來,為多個機關單位、金融機構、商協會和企業提供過優質服務,現擔任數十家單位法律顧問,涉及政府、金融、房地產等領域。主要有:順德區委辦公室、順德交警大隊、大良街道辦事處,農行順德分行,順控集團、科創集團,順德區環保協會、禁毒協會,容桂、勒流總商會,好太太電器、宏泰國通地產、順德研究生教育中心、北科大順德研究生院,東方麥田、美達王鋼材等;服務過萬家樂、萬和等知名企業,南方醫科大及其附屬順德醫院,農工招中建等金融機構。
代理了有影響力的經典案件主要如下:撤銷清算組已確認債權案(2019年度度廣東省律師典型案例),某建筑公司與順德農商行第三人撤銷權案(順德首例),某運輸公司解散案(順德首例),某房產公司與廣東商業集團合同糾紛案,某地產公司與自然資源局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糾紛案。
羅永東律師辦案之余筆耕不輟,與人合著《房地產企業破產的法律問題研究》,《論人防車位的權屬》一文入選佛山市律師優秀論文集(第9輯);羅永東還在《法制與社會》《法制博覽》《證券時報》等專業期刊、報紙,公開發表過《淺議施工合同約定工期低于標準工期無效》《疫期出租人減免租金義務情理辯析》《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后反悔,勞動者如何維權》《2年10次以上向不特定對象出借資金可以認定從事放貸》《非股權交易債權人不宜認定為公司法第32條規定的第三人》等專業論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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